问题 | 物权的对抗效力是否有任何影响 |
释义 |
产权不具有对抗性。但物权具有优先权效力和请求权。物权的优先权效力又称物权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当同一标的物上存在若干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权利时,效力较高的权利排除效力较低的权利的实现。在考察既有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时,物权的优先权效应是存在的。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物权的性质、权利的行使、债权的请求权、债权的请求权和担保物权。也就是说,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不动产或动产的直接控制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物权法的制定,对于明确财产所有权,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财产是控制权。财产是债权人直接控制的权利,即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直接行使标的物上的权利,不受他人意志或者债务人行为的干涉。物权是绝对权利(对世界而言) 物权的主体只有一个,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义务的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害债权人的权利行使,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绝对权利。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权利,直接体现为物权。物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所有权和对财产价值的保证,与人身权相对立。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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