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 |
释义 |
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包括项目或者项目的海域使用批准文件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宗地图、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首次海域使用权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 项目海域使用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2)宗地图和界址点坐标; (3)海域使用费缴纳或者免缴证明; (4)其他必要资料。原始取得,是指原始取得不存在原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原标的,只有在特定的法律事实发生时,才能依法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前提是客体上没有所有权,这意味着所有权的取得不需要与任何人有关联,而只取决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的行为。因此,一般来说,基于事实行为取得的物权是物权的原始取得。原物权不存在他人意志关系,或者物权不受他人意志关系的影响。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劳动生产、优先购买、发现、提货、及时性取得、善意取得、加成、加工、孳息等。 原始取得的要件通常是:具体事实+法律规定。在这里,双方没有任何表达或协议。在不动产原始取得中,传统物权法规则认为登记只是物权人处分的重要条件,而不是物权生效的条件。原始取得通常具有追溯效力。物权虽然是在条件满足时取得的,但效力一经取得,就可以追溯到占有时。原物取得完成后,原物上的权利和负担将全部消除,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他人不得对该物主张任何权利。继承取得又称派生取得或转移取得,是指在他人现有权利的基础上取得物权。从权利取得人的角度看,从相对人的角度看,是权利的丧失。因此,与原始绝对采集相比,连续采集又称相对采集。在连续取得过程中,物权从他人处转移,主要是原所有权人处分的结果。一般来说,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属于连续取得。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继承习得可分为转移习得和集合习得。 转让继承是指将他人的物权以原物权的状态和内容转让给取得方,随之丧失原所有权人的物权。最典型的转让和收购是出售、赠与和互惠。交易是有偿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方式;赠与是无偿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互惠是与对方交换物,与有偿交易类似,只是支付相应的价值而不是对价。这三种方式的要素是:当事人协议+交付或登记。 连续取得的设立是在原产权人的物权中设立新的物权,而新的物权不在原物权中,因此原产权人的物权不会丧失,而是会在权力上发生变化。传统理论认为,只有所有者才能创造新的产权,但在产权价值充分发展的今天,这种限制不利于客体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理论和实践逐渐认识到,新的产权可以在原有的权力范围内设定。例如,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对具有用益权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是一种普遍的做法。新设立的产权只能是其他产权,不能是所有权。它主要包括用益物权和抵押权。 以上是Liba网站组织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或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宗地图、界址点坐标等,如有疑问,你可以来律师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会给你最准确的答案。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