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享有抵押权,履行担保责任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后不享有抵押权,但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为债权担保,不转移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将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被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判决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仍不能履行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贷款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难以要求其履行债务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三)银行贷款担保人书面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保证人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后不享有抵押权,但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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