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住房二次抵押给私人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不得抵押给他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最高抵押额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物已登记的,应当先于未登记的提前清偿; (3)抵押物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百零三条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期间内继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债权最高限额内的担保财产。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移到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二是房屋抵押手续。一是申请抵押登记。先向登记机关申请,申请人需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2。接受申请。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完整。申请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出具申请号和回执,注明收到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应当从房地产登记簿中了解申请转让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申请人抵押登记批准后,登记机关在房地产权证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簿上做好抵押记录。 5。登记机关将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证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抵押人,抵押人凭回执、身份证明、付款证明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6。备案。登记机关将按规定建立土地、房屋登记档案。第三,最新资料(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20条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期间内将继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同意实现抵押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内请求清偿,担保财产应当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移到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不得抵押给他人。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将其转为最高抵押担保金额。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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