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审核如何提高审核质量 |
释义 |
笔者发现,当前基层中介机构审计在审查中存在一些问题。(1) 复习无意识。由于时间紧迫性与审计质量保证之间的矛盾,大多数基层中介审计在实施审计时忽略了审查环节,更不用说实施三级审查制度的意识,导致审计风险较高。(2) 审查流于形式。有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核,还要在审计复核意见表上签字,签上日期,并且不出具任何复核意见。 也有一些中介审计师即使给出审核意见,其意见也是含糊不清的。例如,在审核证据时,发现审核组在实物清点审核中没有收集实物清点单的证据,于是出具了“实物清点证据不足”的审核意见,没有明确指出为什么是“不足”的意思。正确的做法是以审核意见的形式明确:“请补充实物清册表号×(审核证据号,下同)”,使需要补充证明的审核员得到审核意见后知道该怎么办,以弥补工作中的错误。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审计复核意识,完善复核组织。中介审计机构应当设立专人或者专门机构进行审计复核,因为复核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再监督。因此,要保证业务素质和审核人员素质过硬。(2) 把好审计项目关,必须做好四级审核。首先,加强一级审核,提高审计现场质量。总审核员(项目经理)对审核实施计划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实施,审核证据是否反映了重要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二是加强二次审核,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审核组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对审核证据是否充分、审核报告格式是否规范提出审核意见。三是加强三级审核,提高审核程序质量。总会计师应当检查整个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审计程序,实施的各项审计程序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并出具审计审查意见表。最后,加强四级审核,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核,并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 在对上述四个环节的审核中,要确保提出的审核意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击审核质量中的薄弱环节。以下是一个例子。一是审计证据收入审查。在对经营出口业务的上市公司收入审计中,为核实其真实性,审计组对每笔出口业务的报关单、核销单、出口电子信息表等程序逐一进行了核查,审计样本的抽样比例为50%。发现这一比例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收入审计比例的70%,应在审计审查意见表中提出:“请将营业收入××抽样审计比例提高到70%”。第二,审计证据清单审查。审核中发现,审计人员未对存货的借方金额与应付账款的贷方金额、存货的贷方金额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金额进行钩稽。评审意见表中应注明:“请核对存货××与应付账款××的余额关系及主营业务成本×”。三是审计证据——应收账款审查。当应收账款函金额未达到规避审计风险金额时,应在评审意见表中提出:“请将应收账款函金额增加至规定金额××万元”。四是审计证据分析审查。在对一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审计时,发现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长一倍以上(假设上年收入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并未分析收入增长的原因。应在审计复核意见表中提出:“请复核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并分析增长原因。”。总之,要通过具体的程序和具体的环节来规范审计审查,才能有效减少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主观随意减少审计程序的现象,真正达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目的,事后补救,降低审计风险。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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