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2004)》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释义 |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召开,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四部地方性法规,包括《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和下列法律法规: (1)《浙江省会计管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任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 浙江省财产拍卖条例(7月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6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财产拍卖条例〉的决定》修正)。(3) 《浙江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991年1月23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4) 《浙江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安许可证条例》(1997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