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伪造会计凭证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会计凭证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①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原始凭证; ②以现有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夸大、缩小或者隐瞒事实,伪造原始凭证,如伪造假货票、假收据、假工资单等虚假原始凭证; ③由于审计不严、失职失职、失职失职,会计人员凭伪造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如根据虚假发票编制会计凭证。(二)会计凭证的变更,是指通过变更、拼接、补缀等方式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主要表现在: ①更改原始凭证的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②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先进工具对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处理; ③由于审核不严,失职、失职,会计人员应根据涂改的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如根据涂改的发票制做会计凭证。(三)伪造会计帐簿,是指根据伪造、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制作虚假会计帐簿,或者不按规定记帐,或者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对内、对外登记会计帐簿的行为。(四)会计帐簿变更,是指以涂改、拼接、补编等方式改变会计帐簿真实内容的行为。如变更会计账簿记载的日期、公司名称、摘要、数量、金额等。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