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 |
释义 |
1、 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二是可以根据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单位和加工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是委托加工材料的主要会计处理。(1) 企业发往其他单位加工的材料,将实际成本借记本帐,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项目。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的,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购销商品差异。(2)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本科目借方、“银行存款”贷方等科目;委托加工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材料,受托人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直接销售)或“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继续处理),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已加工验收入库的材料和剩余材料,按照加工回收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剩余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该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借记“原材料”或“存货”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往来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货物购销差价”科目。 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也可以利用前期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购销差价来计算分摊当期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购销差价。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加工的未完工材料的实际成本。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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