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加工的物料核算的三个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1) 材料外送加工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贷记“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也应结转成本差异,借记“委托加工材料”,贷记“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二)支付加工费、运输费等。 企业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等;对于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材料,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代收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受托人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回收后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受托人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进仓时,对已加工验收入库的物料和余料,按加工回收物料的实际成本和余料的实际成本(企业)借记“原材料”、“存货”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计划成本或售价计入“原材料”或“存货”科目,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或“存货”科目或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入“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购销差异”科目),贷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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