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何不当目的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目的不当的情形包括: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以告知他人有关信息,并将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有关情况告知他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八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目的”:(一)股东自行管理或者自行管理;(二)股东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三)在股东向公司提出请求之日前三年内,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将有关情况告知他人,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四)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包括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以告知他人相关信息、告知他人相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等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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