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于琦没有申报怎么处罚 |
释义 |
1、 如何处罚于琦不申报。具体处罚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在规定期限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三)未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软件的(四)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全部银行账户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或者擅自损坏、变造税控装置的。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报送纳税资料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收税款报告书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一)纳税人必须办理纳税申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内容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报送扣缴报告,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需要报送税务机关要求的税款征收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收税款报告,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邮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时申报纳税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税款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批准延期办理所需申报、报送事项的,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或者税务机关批准的税款在纳税期限内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结税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时,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不得出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以上是对“如何处罚虞姬不申报”的回答。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