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分配的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分配有哪些政策?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的有关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供使用:> (1)土地需要用于公共利益; (2)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土地,以实施城市规划;(三)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四)原土地使用因撤销而停止的,单位因搬迁等原因划拨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批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看出,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征地补偿款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县一级。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征地补偿金。二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还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无需有偿使用支付任何费用或经济成本。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第四十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约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上述内容是对小编提出的“土地分配政策”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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