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受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
释义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谁来受理? 只要一方对双方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提出争议,如果双方宅基地使用证的界限不清或重叠,或者双方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则宅基地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不成功的。争议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政府应当作出确认权利的决定。未经政府确认,享有所有权基础的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对方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也不得直接处理。双方对宅基地权属无争议,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张和李是南北走向的邻居。张某和李某都是在没有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定点标线的情况下提前建房的。1992年,双方领取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各自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与实际宅基地面积不同,但相互理解、妥协多年,和平共处。2005年以来,双方因邻里纠纷发生矛盾。张某要求李某拆除在其宅基地范围内修建的院墙,而李某认为张某的主楼是在其宅基地范围内修建的,这是张某的侵权行为。纠纷由村委会和国土部门处理,但一直没有明确答复。2006年5月,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侵权墙。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纠纷源于宅基地界限不清,其实质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由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故裁定驳回张某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有一定的管辖范围。超出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诉讼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本案原告以被告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源于原告与被告宅基地界限不清。本案的实质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驳回原告的诉讼,由人民政府处理是正确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必须首先划清宅基地侵权与宅基地确认的界限,否则将导致受理错误。宅基地确权是指人民政府对宅基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宅基地侵权是指无宅基地使用权人侵犯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 以上知识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谁来受理》编辑提问的答案律师网. 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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