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
释义 |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发证 所需材料: 1。申请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分割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出让人提供的材料: 1。大型土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出具的土地利用面积分配计算表副本一份); 2。土地出让合同副本一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法规1份; 4,总产权1份; 5,地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证(摘自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7,产权调查报告; 8,1份申请表; 9。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分割说明复印件一份,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总面积(第一分割)复印件一份,旧法用地复印件一份划分变更登记表和共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表;新办法采用共有土地使用权分配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应先提交一份,核实后出具三份,加盖公司公章。按楼号、单元、楼层、流水号顺序填写;分别填写共有人的占用情况,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的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的比较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宗地号按户号编号;土地号填写房产证号;表格制作并电脑打印)。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2) 受让方提供的材料: 1。受让人为个人的,提交申请表1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产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 2。受让人为单位的,提交申请表1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申请盖章,身份证1份,房产证1份,委托书1份;) 2;法人身份证1份,委托书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1份证、产权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或工商行政管理代码复印件一份。)国有土地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登记发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发生变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因合法转让而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变更土地使用证附件,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原土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级人民政府换发或者涂改土地使用权证。 关于您提出的“成都市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在成都申领土地使用证,需要先申请材料,再审核材料,再进行校准登记,最后颁发证书。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如地籍调查问卷复印件、申请表等。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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