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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从村里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释义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关于这些费用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地面附着物和幼苗。
    


    

征地安置补助金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安置单位同意,安置补助金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用途和分配方式,但《物权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由集体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决定。一是适用范围。申请裁决可以从年产值补偿标准、多次补偿标准和附着物补偿标准三个方面申请裁决。只要其中一方有争议,就构成赔偿标准的争议。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协调申请:申请书应当说明认为赔偿过低的事实依据。
    

第二步:向批准征地的政府申请裁决: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协调不成或协调不成的,向批准征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审判机关的裁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务院的裁定除外。第三,申请人应当是被征收土地的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承租人。争端裁决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负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有的省是政府的法制机构。政府征地程序:
    

1。制定征地方案: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审批: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计划公告:经批准的征地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在被征地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登记(核定)情况,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即:,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项补偿费用总额应分摊给所有业主和使用者,并落实人员安置方案。土地补偿费应当自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征地进行清理。最新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随着农村土地征用的增加,确定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现在我们为您梳理了2014年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苗木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土地补偿费一般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征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3) 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青苗,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种植作物,最高补偿是根据第一季度的产值计算的。对可以收割的农作物、油料植物和蔬菜幼苗将不予赔偿。对多年生经济树种,应尽量移栽,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栽费;不能移栽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林木所有者应当无偿砍伐林木。4其他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对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等进行搬迁,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估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并提交建设工程请批准。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拆迁补偿,按照有关标准支付。用地单位利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纠纷时有发生。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相应的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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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