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与土地流转有哪些共同特点和区别 |
释义 |
土地征收与土地流转有哪些共同特点和区别《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改为国家所有,并为公共利益给予补偿的行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为公共利益给予补偿,使用后将土地归还集体的行为。土地流转是指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者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经营权,转让使用权。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移交国家。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期届满后仍归农民所有的经营权。土地征收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换,即农民在被征收后不再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然而,土地征收以政府为实施主体,通过严格的程序将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 土地流转是指将农村土地承包人所有的土地自愿转让给他人经营,一般仅限于农业用途。土地征收是指根据公益性或者城市建设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向农民强制征收土地,一般用于非农建设。以上是征地与土地流转的一些区别。总之,土地征收是一种国家行为,而土地流转是一种个体间的运作和流转行为。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另外,土地征收与土地征收有很多区别,很多当事人容易混淆,造成损失。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我们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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