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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不合理。请愿书有用吗
释义

1、 征地补偿不合理,上访有用吗?
    

征地补偿不合理的问题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请愿方式解决,请愿时应提交相关材料。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信访人反映下列组织和人员的职务行为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或者拒绝接受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接受下列组织和人员的职务行为:(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国家行政机关在社会团体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委派或者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申诉,申诉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第二,征地补偿分配的对象是什么?
    

1。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1)补偿分配的对象是集体经济组织。(2)实行统一安置的,征地补偿标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已经实施,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对象就是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全体股东。(1) 放弃统一安置的,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安置补助,可以发放的土地补偿费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农村土地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管理的,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三)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后土地所有权不变,因此征地补偿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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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9: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