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没有参加听证。这是违法的吗 |
释义 |
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不参加听证是否违法? 听证在房屋拆迁前进行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如果不通知被免职的人,听证会是非法的。如果被免职的人在通知后不参加,听证程序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处以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请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应当进行辩护和质证;(七)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经核实后交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的主体是什么。 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三。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有正当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4。拆迁实施单位(即拆迁公司):是指依法成立,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委托,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动员拆迁的独立法人,组织签订并实施补偿安置协议。 5。拆迁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列入当地拆迁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对被拆迁房屋和有产权交易房屋(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6。房屋拆迁单位(拆迁公司):是指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在拆迁过程中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拆迁。 7。拆迁管理部分:是指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流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听证在房屋拆迁前进行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没有被告知当事人没有参加听证,听证是非法的。通知后当事人未参加听证的,听证程序合法。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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