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
释义 |
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依法征收、征用农村土地的,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是土地所有人。(1)业主是个人,向个人支付报酬;(2)业主是农民团体的一部分,向农民团体的一部分支付报酬;(3)业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报酬。2分配原则。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集体资产。使用时,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批准,严格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项目。(2) 安置补助。分配对象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依法被征收征用,被征收农民同意统一安置的(包括纳入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以书面形式放弃统一安置(不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应当向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单位支付安置补助给被征地农民。(二)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分配对象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全体股东。农村土地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管理的,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四)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五)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被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1) 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放弃统一安置,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的,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用的,应当向其家庭承包人支付安置补偿,并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承包人不再取得其家庭承包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的,其家庭承包人在领取部分安置补偿款后,享受补偿,不再增加家庭承包的耕地。安置补助费平均分配的,在承包地平均调整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上向原承包人支付安置补助。(三)以其他方式承包或者以作价、租赁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已授予合同,且承包商已一次性支付了合同费用,则应退还剩余的合同费用。 (4)原则上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人口发放流动土地安置补助,但补偿金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积。新增人口获得相当于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将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的耕地。流动土地安置补偿费有结余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5)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的安置补助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集体经济组织债务。(3) 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将安置补助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可分配的土地补偿款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对象是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全体股东。农村土地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管理的,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四)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被征收的,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集体经济组织。(五)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综上所述,土地征用是由于城市规划不合理和城市化的需要造成的。在征地过程中,只有合理分配土地补偿款,才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城镇化建设,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编辑组织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有任何疑问,请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