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黄冈市奇春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黄冈市奇春县土地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漕河镇(含李石镇医药工业园)。补偿标准:耕地:39200元/亩;菜地:43120元/亩;果园:43120元/亩;茶园:43120元/亩;集约鱼塘:43120元/亩;林地:27440元/亩;未利用地:19600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赤洞镇(含奇春经济开发区)、奇洲镇、八里湖办事处、横车镇、六合镇、官窑镇、彭寺镇、竹林镇。补偿标准:耕地:33600元/亩;菜地:36960元/亩;果园:36960元/亩;茶园:36960元/亩;集约鱼塘:36960元/亩;林地:23520元/亩;未利用地:16800元/亩。 三类区范围:狮子镇、青石镇、张龙镇、湘桥镇、坛林镇、大同镇。补偿标准:耕地:29400元/亩;菜地:32340元/亩;果园:32340元/亩;茶园:32340元/亩;集约鱼塘:32340元/亩;林地:20580元/亩;未利用地:14700元/亩。 也就是说,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鸡鸣拆迁律师(热线:40061660)。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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