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 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目的等种植或者公告后种植的农作物、建筑物,不纳入补偿范围。二是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知书的内容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照村委会或者村民的意见分别记录处理。村委会或者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方式有异议的,被征收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乡政府应当通知土地相对人依法有权申请听证和组织听证。三是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对被征收土地的四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确认后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业主、使用人签字。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程序等民主程序决定。 以村委会为征收主体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后,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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