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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共有八类、九类和十类土地:
    

八类土地:太和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元/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地区:金坛镇和三坑镇。补偿标准:耕地35067元/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十类区域:河云镇、石滩镇、龙井镇、山塘镇、太平镇。补偿标准:耕地31333元/亩;园地21733元/亩;林地10500元/亩;养殖水面32533元/亩;未利用地9667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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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