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招远市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山东省招远市共有两类土地: 第一类区域范围:包括蒙自街所辖集体土地;温泉街所辖集体土地;玲珑镇寨子村;大秦家街道(沙布、竹凡、庞家、水口、孙家、,大秦家、魏都家家、小四家、苏各庄、山后、七各庄);泉山街道除严家庄、张布、马家庄外的其他集体土地除庄河、王家坨、孙家坨、范家坨外的其他集体土地;除南投、刁二爱、孙家庄、东莞、西关、石门国、石门孟家、石门孙家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罗峰街石门大宋家、石门小宋家、谢×庄。补偿标准:块地价7.5万元/亩;基本农田9万元/亩;建设用地7.5万元/亩;未利用地6万元/亩。 二级区域范围:玲珑镇除寨子村外,其余为集体土地;大秦家街一级区域(沙布、竹凡、庞家、水口、孙家、大秦家、魏都家家、小四家、苏各庄、山*后、七各庄)、其余为集体土地;泉山街(严家庄、张*步、马庄河、王*团、,孙*团、范家团);罗峰街道(南投、刁二爱、孙家庄、东莞、西关、石门家、石门孟家、石门孙家、石门大宋家、石门小宋家、谢*庄);新庄镇下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块地价6万元/亩;基本农田7.2万元/亩;建设用地6万元/亩;未利用地4.8万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均为参庄镇、张兴镇、浮山镇、金陵镇、夏店镇、岐山镇、毕国镇所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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