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不能收回怎么处理 |
释义 |
1、 如何处理拆迁补偿金无法收回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是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什么?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必须与法人签订拆迁协议,否则签订合同将面临因主体不明确、主体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能力而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等组织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拆迁一完成,就撤了,找不到,更谈不上将来的履约问题。 2。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他们对如何约定合同的细节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给以后的履行过程带来麻烦。拆迁协议中较为重要和明确的内容如下: (1)补偿总额和各种补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如果工厂是租来的,各种补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涉及到今后双方对拆迁补偿份额的确定。(2)支付时间和赔偿方式。(3)安置房和土地的面积和具体位置,以及土地的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的性质是住宅,工业或商业也直接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很容易在实际履行中引起纠纷。(四)签订补充协议的,赔偿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主合同条款相抵触。主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明确约定以赔偿协议为准。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部门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法院追讨经济补偿。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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