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
释义 |
谁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拆迁(收购)补偿条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实施。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户籍限制:在被拆迁房屋内有住所、实际居住1年以上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常住居民。 2。因婚姻关系居住在被拆迁公房内的,自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居住不满一年的,视为共同居住。但在获得拆迁补偿后,他们一般无权要求其他公租房的拆迁补偿份额。 3。因婚姻关系在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所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有权分居。什么是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对住宅或非住宅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后,依法对房屋进行拆迁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的补偿。(为拆迁补偿提供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拆迁补偿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行征收或委托房屋征收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实施单位应当按照《中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对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因拆迁补偿而引发的家庭纠纷。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可以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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