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
释义 |
1。共有分为股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共有权,已确定每个共有人的股份。对于共有权,在共有权终止前不能按份额分割。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其份额平分。实践中,当共有人的要求不一致时,可以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有相同要求的共有人之间仍然可以建立共有关系。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普通住房,部分共有人主张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有。不能证明该财产为股份共有的,确认为普通股,推定为平均份额。 2。 确定各共有人的普通股后,以要求交换房屋产权的共有人的新股为准,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货币补偿为准。但在同等条件下,要求产权交换的共有人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的份额。也就是说,要求产权交换的部分共有人可以要求交换房屋的全部产权。同时,对部分共有人提出货币补偿要求的,将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以取得全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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