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二)事故发生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被抢期间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向肇事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责任限额。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被保险人责任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农业等部门规定。有一个问题需要通过沟通来解决。如果你对内容不清楚,你还想了解更多。建议您及时向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