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索赔,保险人同意承保的,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其他书面形式约定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寿保险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免责事由;(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和支付方式;(八)保险赔偿或者支付方式;(九)违约责任合同及争议解决; (10)签订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达成协议。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领取保险金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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