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是指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不是劳动关系的终止,而是合同终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二)合同终止;(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交存标的物;(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合同主体的角度看。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经济组织,另一种是职工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也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个人。(2)从双方关系的角度。事实上,处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来看,劳动者只是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员工只按照合同支付报酬。双方之间没有从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3)从支付方式上。事实上,劳动关系中的支付方式是固定的(通常是每月)工资形式。劳动关系大多是一次性即时结算或分期分批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定。(4)从法律适用的角度。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当由劳动法予以调整。劳动关系中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由民法予以调整和解决。(5)关系的稳定性。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反映了生产要素的不断组合,而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则反映了即时解决。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是指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不是劳动关系的终止,而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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