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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委会集资建房绿皮书是什么
释义

什么是村委会发的绿色版房子
    

村委会发的绿色版房子全称是房地产权证,也叫产权证,是针对经济适用房等非市场商品房的,福利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造房屋的,应当持土地使用权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以上应当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转让、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并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证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换发或者换发。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处理。募捐房屋的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集资建房的单位本质上是一种福利性住房。房改前,居民享有所谓的“半产权”。尽管该单位仍被称为产权人,但该单位基本上丧失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居民的许可。作为历史的产物,当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作出了许多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公益性集资房无效的依据合同。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范围。同时,合同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当承认其合法有效。
    

而集资房的销售不受法律保护,这要看集资房的销售是否违法。根据现行法律,集资建房销售受到严格限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单位集资建房按经济适用住房办理。集资建房买卖条件如下:
    

1。买受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应当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价格水平等因素回购。2买受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并在市场上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买受人也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相关价款后,取得全部产权。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村委会发放的绿皮书全称是房地产权属证书,又称产权证,针对的是经济适用房、福利房等政策性住房等非市场商品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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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