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的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
释义 |
1、 收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在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有抚养关系的领养子女和继子女与自己的子女相同,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对此有了较为明确的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的养子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的养子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也可以代位继承。”二是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他们外表相似,但待遇不同。代位继承的处理。《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权是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前提,代位权仅限于死者较年轻的直系血亲。因此,在处理代位权纠纷时,必须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第一,代位人必须是在代位前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权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权制度的鲜明特点。其次,代位继承人不受世代数的限制,即代位继承人可以是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孙女、曾孙、曾孙等,这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第三,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晚辈的直系血缘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不仅包括自然血缘关系,还包括虚拟血缘关系,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的养子;被继承人的养子的养子;与被继承人形成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四是代位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是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不能继承财产。第五,代位权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没有代位权。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执行,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继承。第六,在代位继承过程中,夫妻之间不得相互代位继承,即丈夫代位时,妻子不代理丈夫,妻子代位时,丈夫不代理妻子。只有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才能遗传。七是代位继承发生时,代位继承人取代代位继承人的继承地位,与一级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一级继承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顺序中没有其他继承人,代位权将是获得全部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有抚养关系的领养子女和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问题的回答。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收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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