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房产证无效 |
释义 |
1、 房地产权证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申请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无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所有权; (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遗赠材料; (四)分立、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六)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的资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的;(二)以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和登记信息的;(四)查询人遗失、损毁、替换、摘取、涂改登记资料的;(五)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地点或者损坏查询设备的未经授权。房地产买卖、交换或者清偿债务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所有权转让申请书。三。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和当事人合法证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如实申报转让房屋的成交价格。 4。产权过户申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程序的,作出不转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6。变更登记 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文件转让给房地产管理机构,由房地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过户单》,双方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于15日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并出具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申请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的,房屋转让登记无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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