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已经成立,其效力尚未由其他行为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当是成立的合同。其次,合同的效力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原因是合同不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要求。因此,合同的效力仍然悬而未决,即可能成为有效合同或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其效力或无效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第三人是追认权人。有追认权的人批准的,合同有效。如果他拒绝这样做,合同将无效。根据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未经代理人认可,以委托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不产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对方可以在一个月内督促委托人承认。委托人未表示意思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合同成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应通知。第四十九条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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