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继承人,对于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继承,可以直接继承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也可以选择拒绝继承,由合伙企业返还相应的财产份额。无论继承人是否继承,都应当对企业以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一)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个人资不抵债;(三)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四)依照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丧失相应的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退伙。退出的生效日期是退出原因实际发生的日期。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有继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法定权利的继承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继承之日起取得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第八十条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有限合伙人法人及其他人 以上知识是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是否继承股份主要取决于继承人是否愿意继承。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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