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拘役期间工资还会发放吗? |
释义 | 一、公职人员拘役期间工资还会发放吗? 公职人员拘役期间工资不会发放,在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 法律依据: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2、《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第一款 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第一条第二款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第一条第三款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二、公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不得再从事哪些行业?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第四条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8、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9、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公职人员在被执行拘役等刑事处罚期间,一般都会被原就职单位开除。被认定为有罪但是没有被处罚的公职人员,单位也需要让职员办理离职手续。若职员不是在公职单位就职,那么不管职员是否被判处了刑罚,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开除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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