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020年国家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2020年国家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补偿计算?
    

一级、一级至四级残疾治疗标准?
    

一次性残疾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 1个月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实际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8个月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6个月
    

1,5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6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受伤职工由政府提供,实际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补偿上差)
    

三、七至十级残疾待遇标准
    

一次性残疾津贴
    

1、七级残疾=我的工资×13个月
    

2、八级残疾=我的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残疾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1丧葬补助=统筹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根据《关于核定2020年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基数的通知》,2020年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为847180元。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至四级残疾职工停职、停薪期满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抢险救灾中外出工作或失踪事故的处理标准。
    

2。工资从第四个月起停止发放,家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先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的50%。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补偿项目。一般伤害(未达到伤残)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费。
    

2。伤害和残疾赔偿。

3。死亡赔偿金
    

丧葬津贴、一次性伤亡津贴和家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抢险救灾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未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50%);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项目为: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残疾、死亡职工的近亲、残疾童工的近亲、死亡童工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的数额,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根据属地原则,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受伤职工、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四条职工、童工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在劳动能力鉴定前的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并计算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由残疾职工、童工所在单位全额支付。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级伤残,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赔偿基数10倍,五级伤残,赔偿基数8倍,六级伤残,赔偿基数6倍,七级伤残,赔偿基数4倍,八级伤残,赔偿基数3倍,赔偿基数2倍九级伤残赔偿基数和十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一倍。
    

前款所称补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地区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因意外伤害、职业病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给予一次性补偿,殡葬救助和其他补偿,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支付。第七条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补偿金的,残疾、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的近亲属、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经查实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八条残疾职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死亡童工的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并同时废止。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0: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