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或者辩护: 1。
2。申请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 3。 4。要求赡养费,赡养费和赡养费。 5。6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所产生的公民权益。 7。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原因,受害人要求离婚和人身伤害赔偿。经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未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委托诉讼代理人。 11。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以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出庭公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未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但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不需要对被告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 法律援助中心不为下列案件或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过错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引发的民事、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不能提供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不能调查取证的。 4。行政机关可以不经诉讼处理的事务。 5。案件和法律程序简单,通常不需要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案件。 6。 7。申请人不得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 8。经主管机关核准,法律援助中心宣布不予受理的其他案件。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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