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抗辩是否可以中止 |
释义 |
1、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等情节的,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宣告缓刑:,孕妇和年满七十五周岁的: (1)犯罪情节较轻;(2)悔罪表现;(3)无累犯危险;(4)缓刑对社会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予以宣告,同时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如果缓刑犯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第二,犯罪嫌疑人认罪后是否可以反悔,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是否可以反悔。 在认罪处罚的情况下,必须保证其认罪处罚是自愿的。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对其在侦查过程中是否主动认罪、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 同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法院仍需告知被告人其诉讼权利,明确其供述的法律后果和处罚,同时重点审查其供述的自愿性和供述的合法性过程。在侦查过程中,以刑讯逼供方式供述的,首先是纠正违法行为,供述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 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受刑情况,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等情节的,可以判处缓刑。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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