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结婚不还彩礼就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1、 你是否有责任在未结婚时不归还订婚礼物? 您应该对未结婚时不退还订婚礼物负责。我们结婚时给女人送订婚礼物是一个传统习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方向女方赠送聘礼,女方悔婚或婚后不同居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人民法院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支持返还聘礼: 1。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3。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不满足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订婚礼物。 男方向法院起诉,女方有能力返还订婚礼物,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能够执行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在什么情况下你不需要归还订婚礼物? 1。你已经登记结婚同居了。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允许退货的,无论在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中还是习惯上,理解上都是一致的。如果男女双方长期同居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应同居两年以上。 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女共同生活超过两年。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在广大农村,举行结婚仪式和同居一直被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一旦双方结婚,就成了一家人,订婚自然会过渡到婚姻阶段。订婚的目的,包括提供订婚礼物的目的,已经实现。在人们心目中,接受聘礼的新娘会从大姑娘变成媳妇,其道德评价也会降低。按照习俗,在这种情况下,聘礼一般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期限主要依据的是诉权的期限原则。男人和女人结婚后都想在一起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如果他们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了很短的时间,并且订立婚姻合同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订婚礼物仍然需要返还。同居期限的确定主要参照诉讼时效。 3。男女同居期间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子女。 虽然同居男女双方都没有婚姻登记手续,但他们的“婚姻”生活因为有了孩子而更加坚强,他们也可以因为有了孩子而成为真正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对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决定不退还订婚礼物。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男女双方接受的订婚礼物,确实被用于同居。 一方面,受赠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使用,其权利客体已经不存在,因此无法返还;另一方面,在共同生活中使用的彩礼,实际上已经与“夫妻”的共同财产相混淆,不应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首先,要求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就要求接受聘礼的一方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避免以此为借口拒绝返还聘礼。 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应该由双方共同使用,不应视为同居。 以上是对“如果你不结婚,不归还订婚礼物,你必须承担责任吗?”我们可以理解,在男方将聘礼送给女方后,如果女方悔婚或婚后不同居,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礼。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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