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是否侵权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损害名誉权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侵犯法人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网络名誉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1)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身的名誉侵权;(1)网络发布信息的名誉侵权。目前,大多数网站新闻信息发布基本上来自传统媒体,因此,网站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名誉侵权行为并不多见。但是,少数网站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对他人的稿件进行了不适当的编辑整理,也可能造成他人名誉侵权;此外,一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还自行组织活动,进行名誉侵权。 (2)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名誉侵权。然而,随着游戏用户权利意识的觉醒和虚拟财产价值的急剧上升,这类案件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二)非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的名誉侵权行为(一)通过电子公告服务发布侵权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网络上以聊天室、网络论坛、网络公告栏、留言板、电子白板等互动形式发布信息而形成的网络侵权行为。侵权人利用电子公告服务发布各种侵权言论,侮辱、诽谤他人。更重要的是,侵权人在多个网络论坛上发表侵权言论,传播者再采取发帖的形式,不断扩大侵权的范围和影响。 (2)通过个人博客、主页等网络空间发布侵权内容的名誉侵权。当今时代,随着个性的凸显,个人博客、主页等网络空间受到公众的积极追捧,这也产生了一种新的网络名誉侵权行为。个人博客、主页等网络空间为公众提供了更自由、更广阔的互动舆论平台,实现了海量信息的传递,网络名誉侵权更为容易。 (3)通过电子邮件侵犯名誉。当侵权人向公众传播含有不当言论的电子邮件时,会损害受害人的名誉,降低社会评价。侵权人通过电子邮件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是一种网络名誉侵权行为。除采取文字形式外,还可能采取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传播信息,造成网络名誉侵权。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名誉侵权的形式、手段层出不穷,本文将不一一列举。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损害名誉权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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