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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期限
释义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和期限如下:1。如果你以前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住宅),后来又卖掉了,现在又准备新买一套商品房(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第一个。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不认贷”,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可申请人目前名下的房产,不计算其本人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当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职工可向委托银行申请商品房贷款,委托银行将以公积金贷款和商品房贷款相结合的形式发放给职工。公积金贷款以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地产产权登记规定,与委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贷款以质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国债凭证、受托银行本币定期存款凭证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借款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办理权利凭证的转让手续。2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员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70岁。按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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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