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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没有经济补偿
释义

1、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拒不改正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6)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试用期有多长。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算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具体措施,规定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试用期均为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考。(2)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这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期限。在用人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查清。(3) 为了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试用期不能在所有劳动合同中约定。
    

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完成一定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意见提出,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改为一年以上。(4)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条件在试用期内不录用劳动者,不需要给予劳动者任何经济补偿。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为自己争取一定权益的,应当找律师律师网为您提供帮助和最专业的帮助。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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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1: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