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
释义 | 热门推荐:自书遗嘱? 遗嘱公证? 口头遗嘱? 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嘱继承? 遗嘱 我国遗嘱形式中有一项是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口头的形式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作出安排。实践中,以口头形式立遗嘱的人不少,但因此而发生的纠纷也不少。主要是围绕口头遗嘱效力而产生的纠纷。那么,口头遗嘱怎么才能生效?我们一起看看有关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吧。 一、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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