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
释义 | 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法律咨询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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