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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担保的主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有担保的主债权的范围是什么?有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在各国立法中大致相同,即除了债权的本金之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担保费用和实现质押的成本。
    


    

担保债权: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3) 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或者追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四)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另一方财产,另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价款的,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有权将保留的财产转换成货币或有权优先偿还出售财产所得的款项。以上是《律师法》编辑整理出的关于有担保主债权范围的一些要点。我希望它能帮助你。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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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9: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