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是否计算在内
释义
    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是否计算在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的,在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时间是会折抵刑期的,刑事拘留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的,在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时间是会折抵刑期的,刑事拘留一日折抵一日刑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