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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2-2015商法司考真题
释义
    1、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应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三名股东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且丙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案中,郑贺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要求,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要求。
    4、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5、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选项D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据此可知,若经曾水同意,霍火可以用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6、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申请破产)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据此可知,申请破产的诉讼费不由申请人预交,而是在清算后再交纳。
    选项B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另外,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破产费用。据此可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选项C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破产费用。据此可知,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债务受清偿。
    选项D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7、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选项B.C符合规定,选项D不符合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据此可知,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若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的,则不能通过和解协议。
    8、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向法院提起诉讼
    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挂失止付不是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9、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
    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
    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
    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该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可知,本案中被保险人甲与受益人乙在同一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推定受益人乙死亡在先,因此,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的继承人继承。
    10、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证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所以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公开发行股票一定要经证监会核准,无论向特定对象还是不特定对象均是如此。因此,选项A中说“根据需要”是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选项B错误。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选项C正确。《证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据此可知,鄂神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选项D错误。《证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1、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6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7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12、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资。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178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除另有约定外,股东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购新股。
    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据此可知,公司董事长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13、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4、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
    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选项A错误。该股东决议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
    选项B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本案中,公司经营目前不存在“僵局”,丙的解散主张不成立。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74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股东会作出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选项D错误。题干中并未提到“丙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相关事实,因此以此为由解除其股东资格没有法律依据。
    15、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破产中的撤销权。
    选项A错误。《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据此可知,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有权主张撤销。
    选项B错误。汪某已经以为公司偿债方式出资了100万,其尚未缴纳的出资额是50万。
    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6、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
    选项A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选项C正确。若个人投资企业中增加一个投资人,则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
    选项D错误。反之,合伙企业中只剩下一个普通合伙人时,其已经不满足合伙企业的条件了,但是其可以申请将企业的性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
    17、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无权代理、票据的文义性与无因性。
    选项A正确。在甲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乙可以以非本人所为进行抗辩,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B.C错误。票据签章具有独立性,票据流转具有无因性,丙银行、丁一旦在票据上进行了真实签章,就要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D错误。甲未在票据上签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8、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
    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
    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发行。
    选项A错误。《证券法》第10条第3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据此可知,证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依法非公开发行。
    选项B错误。《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据此可知,发行人不能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必须聘请保荐人。
    选项C错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就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了,在公司成立之后向投资者交付股票。
    选项D正确。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
    19、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
    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
    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
    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船舶物权。
    选项A错误。《海商法》第25条第2款规定,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据此可知,船舶留置权只限于造船人和修船人的留置权,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行使留置权。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抵押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可知,同一船舶上设定数个抵押权的,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都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0、甲公司将其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因甲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乙公司依甲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
    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
    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D.如甲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
    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据此可知,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合意时成立,保单是否送达、保费是否已经缴纳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
    选项B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14条第(一)项规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21、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应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三名股东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且丙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2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3、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郑贺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要求,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要求。
    24、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25、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选项D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据此可知,若经曾水同意,霍火可以用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26、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申请破产)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据此可知,申请破产的诉讼费不由申请人预交,而是在清算后再交纳。
    选项B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另外,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破产费用。据此可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选项C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破产费用。据此可知,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债务受清偿。
    选项D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27、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选项B.C符合规定,选项D不符合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据此可知,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若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的,则不能通过和解协议。
    28、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向法院提起诉讼
    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挂失止付不是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9、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
    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
    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
    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该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可知,本案中被保险人甲与受益人乙在同一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推定受益人乙死亡在先,因此,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的继承人继承。
    30、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证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所以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公开发行股票一定要经证监会核准,无论向特定对象还是不特定对象均是如此。因此,选项A中说“根据需要”是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选项B错误。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选项C正确。《证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据此可知,鄂神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选项D错误。《证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1、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C错误。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自行决定。
    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条件作出规定,也可以直接规定禁止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时,原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董事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继承范围。
    33、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据此可知,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是“公司成立后”,而非股东认缴出资后就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据此可知,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的姓名及严某所缴纳的出资额,无须载明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其出资额。
    选项D错误。有价证券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具有流通性,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流通性,其只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在法律上不属于有价证券。
    34、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选项B正确。《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35、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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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