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相关管理办法是什么?
释义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设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二)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五)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六)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 企业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合并、分立、终止,以及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的变更,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5: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