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释义
    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履行义务,被告必须接收这个要求;
    (2)如果不先予执行,原告的生活或生产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告有能力满足原告的要求。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告应在起诉的同时或起诉以后、法院判决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先予执行;法院认呜要时,可以要求提出申请的原告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不先予执行。原告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告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原告或被告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临时措施,不是案件的最后判决。
    先予执行适用于3类案件:
    (1)原告要求追回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原告要求追回劳动报酬的;
    (3)因事情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