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为您推荐】萍乡律师 ? 南召县律师 ? 龙华区律师 ? 安居区律师 ? 楚雄市律师 ? 平遥县律师 ? 常平镇律师 ??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之所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那么,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呢?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房屋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屋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 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屋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非常广泛。现实生活中,很多抵押双方因为登记机关所要求的材料及事项非常杂多,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此,如果您遇到了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情况,不妨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者让他们帮您处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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